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某单位服务社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Z-ZB-2021第(838)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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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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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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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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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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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单位服务社供应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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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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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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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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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西部招投标网、四川招投标网以及采购人单位内网上发布。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3日(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线下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88号美景华联大厦12楼8、9、10号)递交《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3.2线上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名称)、《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76917322qq.com(邮箱)。
户 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加州支行
账 号:1239 1148 0710 701
4.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一楼当日大厅显示屏)
(四)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0:00时。
(六)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10:0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见一楼当日大厅显示屏)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3-63625633。
查询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
2.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分包1: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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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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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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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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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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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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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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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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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840047703465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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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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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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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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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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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104001506115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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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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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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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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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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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9892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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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全额),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8〕54号文件执行。各投标人应将此费用综合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应媒体上发布补遗公告,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招标人单位内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8623188771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武路66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咏成
电 话:023-67282255
邮 箱:276917322qq.com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88号美景华联大厦12楼8、9、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