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泸公资地告字〔2021〕6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红河州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红河州土地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泸西县GLX(2019)-10号、泸西县GLX(2019)-22号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 地
位 置
|
面 积 (平方米)
|
出让年限(年)
|
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建筑
限高
(米)
|
绿地率
|
起挂价(万元/宗)
|
竞价阶梯(万元/宗次)
|
保证金(万元)
|
泸西县GLX(2019)-10号
|
中枢镇民主村委会环城南路旁
|
31922.89
|
70、40
|
城镇住宅用地(90%),其他商服用地(10%)
|
≤30﹪
|
>1.0
≤2.0
|
≤24
|
≥35﹪
|
6320.74
|
30
|
1900
|
泸西县GLX(2019)-22号
|
中枢镇民主村委会环城南路旁
|
10216.94
|
70、40
|
城镇住宅用地(90%),其他商服用地(10%)
|
≤30﹪
|
>1.0
≤2.0
|
≤24
|
≥35﹪
|
2022.96
|
8
|
61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三、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时间:2021年11月18日8:00时至2021年12月7日15:00时前。
四、拍卖时间:2021年12月9日9:00时。
五、竞买人提交资料: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承诺书(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竞买人报名前,请先到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咨询出让地块相关情况,确定后再办理报名手续。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由于该出让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时已经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要求,执行“先保后征”,“在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过程中,按照国家确定的土地级别,每亩增收不低于2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款项已经由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向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了2万元每亩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该宗土地成交后成交总价具体分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和土地出让金两部分,应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出让宗地面积(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万元/亩。土地出让金=成交价-应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
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交清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未交清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泸西县自然资源局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咨询地点: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人:范先生,电话:0873-6651829;报名地点: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何先生、方女士,电话:0873-3177335。
十、竞买保证金缴款行:
户 名: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泸西县支行
账 号:20353252700100000137591
十一、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二、工作人员认为无法在报名截止时为其办理完报名手续的有权拒绝办理报名手续。
十三、此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网站同步发布。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