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SZS)002342
项目编号: HCM2021-zfcg-021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公安局实验室专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1791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791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否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仅提供法人证明); (3)投标人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为准); (4)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11-17 15:15:50 至 2021-11-22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23 09:00:00 (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11-2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拨打4008600271 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办理完成后通过CA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 -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按2号键或0951-6891120进行咨询。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283038356进行咨询。 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石嘴山市公安局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东街380号
联系方式: 09522216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斯德商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13619599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雷春明
电话: 0952221615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潘洋
电话: 1361959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