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1]274号
经中卫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和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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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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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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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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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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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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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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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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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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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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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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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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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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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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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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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地(G)[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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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文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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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91平方米(合69.7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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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商业和住宅建筑规模比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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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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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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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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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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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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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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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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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7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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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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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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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该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nrt.nxggzyjy.org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含耕地占用税成本。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已审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修建性规划方案设计,在该宗地内配套建设建筑规模不低于750平方米的商业内部网点和建筑规模不低于19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至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管理使用。3.该宗地地下埋有排污管道,竞得人须按照审定的迁移方案负责管道迁移,费用由竞得人承担。4.竞得人须完成节能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该宗地商业和住宅建筑规模比为1∶9。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23。
2.出让人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1号;
联系人:惠先生,黎先生;联系电话:0955-8812818。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