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公告出让荣昌高新区荣隆园2021-RC-8-1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荣规资告字〔2021〕30号
经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对荣昌高新区荣隆园2021-RC-8-1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公告出让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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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界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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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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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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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主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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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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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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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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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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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RC-8-13(规划编号
YL-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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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隆园
东临:安佑饲料
南临:成渝高速
西临:国有空地
北临:双龙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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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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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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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容积率:≥1.2,≤2.0投资强度:≥4050万元/公顷
绿化率:≥5%,≤10%
建筑地面限高:≤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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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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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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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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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和变配室位置。若该宗土地涉及林地,需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方可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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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重庆市荣昌区境外的企业、公司等竞买成功后须在重庆市荣昌区注册单独核算的独立法人机构,并由该机构与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买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需提交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申请及报名
符合竞买资质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保证金,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29日12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索取有关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公告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29日 12时00 分,地点在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
五、投资项目要求
1.项目环保要求:竞买者拟建设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荣昌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准入条件(详情咨询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2.项目投入产出比率:1︰2.5。
3.竞买人在提出竞买申请时必须提供拟投资项目的详细材料(如与荣昌区政府签定的《项目投资协议》或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七、其他事项
1.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和建设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此税和费按荣昌区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交易服务费由竞得者全额缴纳,根据荣审改组发〔2015〕5号文件规定,免收交易服务费。
2.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为10万元的整数倍。
3.开竣工时间:交地后三个月内开工,项目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内的按时开工后2年内竣工,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时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时开工后3年内竣工。
4.付款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者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与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底价的100%作为该片区地块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为土地价款,竞得土地后一个月内缴至成交价款的100%。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5.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所缴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者所缴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竞买申请人(不计息)。
6.本次出让为现状出让,挂牌地块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7.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调整规划指标。
8.联系人:黄先生;电话:46789811。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