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板仑乡FN-2021-3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富资源交字〔202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土地交易工作实际,受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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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仑乡FN-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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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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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45.8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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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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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绿色水电铝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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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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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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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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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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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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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等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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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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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性质:三类工业用地。2、地块内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3、严禁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4、富宁县土地等别属于十五等,该地块的投资强度大于等于440万元每公顷。5、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6根据用地实际情况合理定位建筑位置,建筑须退让园区规划道路红线5.0米。7、建筑退让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必须同时符合日照、人防、消防、防汛、环保、电力、通讯、燃气、交通安全、水源保护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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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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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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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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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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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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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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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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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人民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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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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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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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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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板仑乡FN-2021-35号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开、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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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失信人禁止参与竞买;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2、凡是未按照规定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违约责任条款进行处理,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竞买活动。
(二)报名方式及办法: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步进行(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意向竞买人不能参与竞买),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8时00分至2021年11月23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报名: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原件(详细见文件格式);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详细见文件格式)及委托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无失信行为承诺书)等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原件(详细见文件格式);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详细见文件格式)及委托代理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无失信行为承诺书)等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原件(详细见文件格式);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自行提供);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自行提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详细见文件格式)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无失信行为承诺书)等其他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竞买人持以上资料到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县政务中心4楼)办理竞买手续。
2.网络报名:竞买人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竞买人须使用数字(CA)证书登录系统平台并按要求上传资格材料(公司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扫描件;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扫描件,联合申请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上传联合竞买协议),无数字(CA)证书的竞买人,可至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及电话:0876—2152881。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三、索取拍卖出让须知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拍卖出让须知文件载明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4日8时00分至2021年11月23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获取。也可在规定时限内自行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出让须知文件。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一)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拍卖起始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10时0分。限时竞价周期为10分钟,直至无人竞价拍卖活动结束;在网上限时竞价时间内无人应价或最高应价低于底价的本次拍卖作流拍处理。
(三)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网络竞价,采用现场拍卖方式出让该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竞买人应预先准备好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电脑、宽带网络等),在规定时限内准时参与网络竞价,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数字证书遗失、电脑故障、宽带网络故障、所在地区停电等),造成无法准时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因不熟悉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或不具备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条件的,可于网络竞价开始半小时前,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数字(CA)证书到达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由出让实施人提供网络竞价相关设备,竞买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五、确认竞得人的标准及方法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总价竞拍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最高应价低于出让底价者除外。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保留底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成交。
(三)竞价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名资质材料(原件)、保证金缴款情况等资料至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当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出让人可择期另行开展拍卖活动。
六、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7时30分前,按规定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后自行到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确认,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人报名名称一致,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活动,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竞买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账号:53001677536051005241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七、其他事项
竞得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富政发(2012)107》号文件规定由受让人持有关材料到县税务局自行缴纳。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
(二)竞得人需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照地块规划使用,不得另做它用。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办理数字(CA)证书联系电话及地址
电话:0876-2152881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2、激活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须到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驻文山办事处
电话:0876-2189885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
3、技术支持电话及地址
电子竞价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 QQ:40096189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4、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联系地址: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5、富宁县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0876-6128699
联系地址:富宁县自然资源局五楼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单位: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991527277 / 0876-2189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