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长土挂[2021]8号)
经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宁府复[2021]14号),受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开挂牌出让古河镇红色村3、4组511524-2021-C-016#地块、长宁镇经开区511524-2021-C-017#地块共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宗 地
编 号
宗 地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m2)
土 地 用 途
出让年限
起始价 (元/㎡)
递增 幅度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供 地
方 式
处置 方式
备 注
容积率
建 筑
系数(密 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511524-2021-C-016#
古河镇红色村3、4组
30118.94
工业
用地
50年
195
5
118
≥1.0
≥40%
>10%且≤20%
≤24
挂牌
出让
现状 出让
不设保留价
511524-2021-C-017#
长宁镇经开区
81572.75
319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县内)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参与竞买。联合竞买申请人须在申请时明确联合竞买者出资比例。对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若新公司成立后出资构成(以工商备案公司章程为准)与申请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二)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时需承诺:宗地取得、开发、建设等所有费用均为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集资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竞买人财务状况不得存在亏损及触犯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 11 月 4 日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相关栏目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 12 月 1 日17:00(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以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挂牌时间:从2021年 11 月 24 日9:00起,至2021年 12 月 3 日下午16:00止。
挂牌地点: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室(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政务中心三楼)。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室(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政务中心三楼)。
六、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一)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每平方米5元。
(二)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
0831-4630543 黄先生(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4632162 李女士(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3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