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2021-11-01 15:11浏览次数:24
一、项目编号: HXCG-ZF-2021-086
二、项目名称: 安吉县梅溪镇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4606600(元)
安吉钱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4幢2楼216号
2
最终报价:4298138(元)
安吉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递铺镇云鸿东路562号
2.废标结果: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晓墅区块
以隐将路为界分为老梅溪区块、晓墅区块。主要从事安吉县梅溪镇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年
老梅溪区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寿汉森,陈志强,徐永强,郭周浩,刘奇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额按中标价100万元以下1.5%收取,100-500万元按0.8%,500-1000万元按0.45%收取,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85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吉县梅溪镇人民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92099
质疑联系人:唐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509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自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601677
质疑联系人:胡盈
质疑联系方式:0572-52072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
联系人 :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02207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