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就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备购置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XJYZXZC2015004
二、采购内容:(共一包)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专家随机抽取及语音短信通知系统
|
1
|
套
|
2
|
服务器
|
2
|
台
|
3
|
监控监听系统
|
1
|
套
|
4
|
门禁系统
|
1
|
套
|
5
|
密码柜、屏蔽系统
|
1
|
套
|
6
|
布线及杂费
|
1
|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三、项目预算及评标方法
1、本项目概算投资金额为:45万
2、本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
为保证交易平台软硬件整体运行的兼容性、安全性、可靠性,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软件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授权函内容包括软件厂商同意中标后无条件免费提供软件使用期6个月,若用户对软件开发不满意,可无条件退订软件平台,并附厂商联系电话,以备核实查询),附授权厂商甘肃省内同类项目开发官方网址,网址技术支持与授权厂商名称必须一致,必须提供同类成功案例合同一份。
5、报名时携带的资料:投标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投产品在其主营范围内;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所属公司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原件(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必须满足第4项要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者不予报名。所提供资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司鲜章。
五、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信县电子政务大厅三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 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电子版5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信县电子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2. 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15时00分。
3.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1 70364 104 000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崇信支行
开户行地址:崇信县滨河西区县财政局楼下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CXJYZXZC2015004
(4)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崇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崇信县城滨河西区
联 系 人:关高峰
联系电话:0933-6128788
代理机构: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崆峒区广成路暖泉花园1#楼二单元501室
联 系 人:孙亚强
手
机:18009330944
传 真:0933-8221131
2015年8月7日
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