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长宁镇电力路一段一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长土拍[2021] 2号)
经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于2021年 11 月 17 日上午 10 时整,在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室,公开拍卖我县511524-2021-B-0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编号
位置
面积(㎡)
用地
用途
土地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系数
(密度)
建筑
限高
绿地率
起拍价(元/㎡)
递增
幅度
(元)
保证金(万元)
1
511524-2021-B-003#
长宁镇电力路一段(血站旁)
19833.38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2.9
≤18%
≤80
≥35%
2320
10
184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县内)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参与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联合竞买申请人须在申请时明确联合竞买者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出资比例等。
三、本次拍卖宗地设置拍卖底价。
四、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时需表明:宗地取得、开发、建设等所有费用均为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集资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竞买人财务状况不得存在亏损及触犯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五、对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且新公司成立后的出资构成应与申请书一致。
六、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 11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七、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八、报名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股。
联系电话:
0831— 4630543黄先生(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4632162李女士(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