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乡高标准农田料场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呼自然资告字〔2021〕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规定,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北疆乡高标准农田料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矿业权交易平台
出让人: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长虹路96号
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用IE浏览器进网址http:// www.hljggzyjyw.org.cn/
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地理位置
|
矿区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资源储量
|
拟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
保证金
|
1
|
北疆乡高标准农田料场
|
建筑用砂
|
呼玛县东侧
|
1,5662556.820,42537817.798
2,5662511.079,42537982.948
3,5662439.172,42538005.017
4,5662446.972,42537838.320
5,5662468.998,42537813.216
6,5662497.300,42537781.367
面积=0.017km2
开采标高:402米至412米
|
8.5万m3
|
1
|
大写:捌万玖仟柒佰元整
小写:8.97万元
|
大写:贰万元整
小写:2万元
|
增价幅度:壹万元整(大写)10000.00元整(小写)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出让矿区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和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交易时间:本次矿业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1日9时至2021年11月18日16时;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19日9时至2021年12月3日16时;
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请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办理数字证书,于2021年10月21日起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hljggzyjyw.org.cn/)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的出让文件。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设有起始价,按照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且为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时,如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挂牌标的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1日9时至2021年11月18日15:30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在2021年11月18日16时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2.获得竞买资格的,请于2021年11月18日15:3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方可参与挂牌活动。
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www.hljggzyjyw.org.cn/)——“下载中心”——《竞买保证金交纳说明》。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转作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国家和地方、兵团政策调整、地方规划、不可预见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竞得人因采矿活动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在矿山建设前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场、林地、河道、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致使竞得人不能开采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全部为商业性矿产开发,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出让区域内涉及建设项目压覆评估区,竞得人须确保不影响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运行。
(五)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挂牌文件中确定的矿种为准,竞买人自担风险。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呼玛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竞买人、竞得人,五年内禁止其参加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活动。在矿业权挂牌中存在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竞买资格后,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两年内禁止其参加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活动。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2021年12月7日前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6.竞得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价款)。不能按时交纳出让收益(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7.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竞得人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费用。
9.本次采矿权出让结果将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本公告及与本采矿权挂牌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等应公开的信息将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联 系 人:刘扬龙
联系电话:0457-3518283
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5日
发布单位: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扬龙
电话:13945203344 / 0457-351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