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林州市安姚路(陵阳路-翟阳路)雨水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谈判人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安姚路(陵阳路-翟阳路)雨水管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LCG2015-219-101/2
2.3、采购范围:
预制承插口钢筋混凝土排水Ⅱ级管
|
管材直径
|
数量(m)
|
预算价(元)
|
DN600
|
1716
|
505775
|
DN800
|
501
|
DN1000
|
377
|
DN1200
|
292
|
DN300
|
75
|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
2.5、交货地点:林州产业集聚区安姚路东段;
2.6、质 量:合格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谈判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2具备销售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
3.3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原件开标时提供);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6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2日17时前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下载招标文件,任何从其他途径获得的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响应人须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17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报名前须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投标人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后,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
2、投标单位获取文件后,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2015年8月13日17时前以不记名方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单位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八、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九、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地 址:林州市仓口路东段路北
电 话:0372-6189092
招标代理: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郗女士
地 址:林州市林滤大道西段
电 话:0372-6105555 0371—68873682
监督电话:0372-6808856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有公司
2015年8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