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宁南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拟对宁南县优质蚕桑基地扶持项目石梨镇基础设施部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3427202100069
2.采购项目名称:宁南县优质蚕桑基地扶持项目石梨镇基础设施部分。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1352428.81元(其中暂列金:57508.35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宁南县优质蚕桑基地扶持项目石梨镇基础设施部分:项目拟建地址:宁南县石梨镇;项目内容: 包括土石方工程施工,砌筑工程施工,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等等,具体见《宁南县优质蚕桑基地扶持项目石梨镇基础设施部分工程量清单》、《宁南县优质蚕桑基地扶持项目石梨镇基础设施部分施工图》。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项目按照川财采【 2020】 67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川财采〔2021〕79号)、《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系统随机抽取和邀请供应商试运行规则》文件的要求于 2021 年 10月15日 9:00 进行了随机抽取,现仅面向通过经随机抽取的6家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只接受这 6家公司进行磋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和此前随机抽中无故不参加谈判、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10月16日至 2021 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行在网上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九、供应商首次递交施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0月26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1 年 10月26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 年 10月26日 14时 30 分-2021 年 10月26日 15时 00 分)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10月26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五幢三楼)。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南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宁南县政务中心1幢6楼。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5283465656。
采购代理机构: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五幢三楼。
邮编:615000。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34)4576089。
传真:(0834)457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