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张市镇卫生院建设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张市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张市镇卫生院建设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30万元。
2.3、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064)号;
2.4、建设地点:尉氏县张市镇卫生院;
2.5、计划工期:3个月;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尉氏县张市镇卫生院建设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尉氏县张市镇卫生院建设及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监理;
2.9、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
3.4、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日期须在2个月有效期之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4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3:00时-17:00时,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二楼报名(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
4.2、施工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4.3、监理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注:(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二楼(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监理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张市镇卫生院
地 址:尉氏县张市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938518692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6、1524967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