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红色文化实践基地工程(一期)融资建设招商(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暨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E473508212104250009003
本招标项目于2021年9月29日9:30 时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长汀红色文化实践基地工程(一期)融资建设招商(二次招标)
招标人: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一期估算总投资约80975.62万元,其中,长征学院拟投资48427.89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拟投资9391.31万元(不含土地费用),纬三路、纬五路、经一路拟投资15795万元,暂列金7361.42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招标人评委:/
专家评委:林捷、林剑、林春明、游立峰、李秀琴、张守平、叶星华、林建琴、薛雄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 =7.17%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仙贇(注册证号:闽135050700407)
工期: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若方案未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更换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总工期)。
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费用暂定为人民币80975.62万元,其中:①勘察费:暂定529.95万元,按150元/米包干计算,以各子项目(长征学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市政道路)分别计取勘察费,按实结算(最终勘察费结算按双方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体现的工程量并结合现场签证进行结算,实际费用以长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②设计费:暂定2049.48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暂以各子项目(长征学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市政道路)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u00B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u00D7专业调整系数(1.0)\u00D7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u00D7附加调整系数(1.0)*(1- 40%)。本项目设计费结算时计费额以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为计费额按实调整,以长汀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③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幅度K= 8.78 %③融资贷款利息年利率按 2.5 %;④回款周期 5 年;⑤融资金额比例 50 %。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竣工验收时间
|
建筑
面积
(M2)
|
工程
造价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 日至2021年 10月10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即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8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电信大厦六楼,
电话:0597-6888129,传真: /
联系人: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38104
联系人:蒋先生、刘先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20号
联系电话:0597-683317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