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红山河马鬃门排砂闸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肃州区红山河马鬃门排砂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农经〔2014〕972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水闸工程为中型Ⅲ等工程,位于肃南县祁连乡马鬃门,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加固溢流坝,在溢流坝及冲砂闸前增设水平防渗铺盖,新建2孔泄洪冲砂闸、新建1孔进水闸、整治河道、新建上下游护岸;完善管理设施,修建管理道路4公里及抢险桥一座,新建水闸管理房,配套启闭设施,配置水闸安全监测设备。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5年9月15日开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前完工,计划总工期275日历天。
2.3标段划分:建安工程施工共划分为3个标段、工程建设监理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维修加固溢流坝,在溢流坝及冲砂闸前增设水平防渗铺盖,新建2孔泄洪冲砂闸、1孔进水闸,新建护岸371.5米(上游左岸115米,上游右岸20米,下游左岸44.5米,下游右岸192米),整治河道,完善管理设施,修建管理道路4公里及抢险桥一座,新建水闸管理房65平米。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架设0.4KV供电线路0.1km,安装厂用电系统、电缆、接地、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第三标段(施工标段):安装泄冲闸、进水闸钢闸门、埋件及启闭设施。
第四标段(监理标段):监理内容为:红山河马鬃门排砂闸全部工程建设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不小于200万元;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方面应具有五年以上施工经验,并在同类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第二标段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不小于50万元,同时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信息部门认证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少应承担过2项及以上水利信息化系统(含各种应用软件集成)或其他行业相近的国家重大项目业绩。
3.1.3第三标段投标人须为招标设备专业生产制造商,省外生产制造商必须在甘肃有注册的直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且直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不小于20万元;持有弧形闸门、平面闸门的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书;持有螺杆式启闭机、固定式卷扬机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3.1.4建设监理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年检合格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在网站报名对应标段后并打印出报名成功的提示页面加盖公章,派代表于2015年8月17日- 2015年8月2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和本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每个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00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施工单位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交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五大员资格证书原件;监理标段中标人需提交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的总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在合同工程完工,业主颁发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后退还中标人的上述资格证书。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8:30在肃州区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下午15:00在肃州区水务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公告期为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6日。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施工标段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施工标段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酒泉肃州支行
账 号:6200 1640 1050 5150 7852
缴纳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银行收费平台(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天17:00前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酒泉市东文化街5号
邮 编:735000
联 系 人:赵利军
电 话:13639378535 0937-282662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大厦15层
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8号楼四楼410室
联 系 人:孙 鹏 陈雅雯
电 话:0937-2889480 2889481 18793797300 13519605089
邮 箱:zhongzhaohexi@126.com
传 真:0931-8175200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