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2020-15/2021-09/2021-0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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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交易告(202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该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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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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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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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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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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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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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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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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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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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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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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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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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茅溪镇 碧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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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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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35平方米(折合2.9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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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35平方米(折合2.9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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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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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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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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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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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块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2021-09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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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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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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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观文镇 复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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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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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3平方米(折合3.1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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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3平方米(折合3.1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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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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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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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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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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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块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2021-01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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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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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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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二郎镇复陶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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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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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04平方米(折合2.4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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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04平方米(折合2.4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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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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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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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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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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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块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2020-15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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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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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三、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于2021年10月18日17:00时前到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索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竞买办法: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10月18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竞买保证金须存入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及出让文件规定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到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详见出让文件)。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17:00.
保证金缴纳账户:
(一)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22-195101040009863
(二)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2304351129024927015
(三)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县支行:951007010000665316
(四)账户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古蔺县支行,账号:51001637508051503179
五、拍卖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9日下午15:30。拍卖地点设在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2、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竞买协议,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拟成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土地竞得人一致),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3、公告之日起即可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向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拍卖会时不再答疑。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本公告可通过“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进行查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0—7771137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6日
发布单位: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108302333 / 0830—777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