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怀自然资规告字[2021]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等有关规定,由县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及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4次全委会、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小组会审议,经怀宁县政府批准,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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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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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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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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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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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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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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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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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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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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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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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202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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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岭镇公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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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O(2.02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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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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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容积率≤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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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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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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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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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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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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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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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202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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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石牌镇建设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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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93�O (0.716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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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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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计(容建筑面积为1569.8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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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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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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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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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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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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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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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TJ202101号、《关于怀宁县鑫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原县农委办公用房的规划说明》执行;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提供的宗地图为准;地块其他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出让方式:
HN2021-16-1地块以拍卖方式供应,不足两家报名转挂牌供应;
HN2021-16-2地块以拍卖方式供应,至拍卖报名截止日不足三家报名取消供应。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 2021年10月8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8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9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转为挂牌申请人可于 2021年10月19日16时前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20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需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21年10月11日10:00时。
2.挂牌日期: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21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10:00时止。
3.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特别提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HN2021-16-2地块内有一栋价值178.8059万元的未竣工四层建筑物,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569.85平方米,一层商业建筑面积为378.18平方米,二到四层住宅建筑面积1191.67平方米。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6-4632195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56-5101688
十、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怀宁支行
帐 号:223024162871000002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8日
发布单位: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205123654 / 0556-463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