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1]230号
经中卫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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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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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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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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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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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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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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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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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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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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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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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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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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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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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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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地(G)[20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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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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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0平方米(合7.3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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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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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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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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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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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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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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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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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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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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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0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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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地(G)[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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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中卫沐沙草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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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平方米(合9.4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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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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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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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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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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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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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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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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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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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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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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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10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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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地(G)[202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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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中卫沐沙草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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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0平方米(合7.9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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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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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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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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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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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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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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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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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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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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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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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10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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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地(G)[202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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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滨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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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18平方米(合104.2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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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商业和住宅建筑规模比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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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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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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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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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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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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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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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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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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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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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11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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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地(G)[202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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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滨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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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66平方米(合104.5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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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商业和住宅建筑规模比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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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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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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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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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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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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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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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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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08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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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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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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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水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卫地(G)[2021]-44号、45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卫地(G)[2021]-37号、38号、39号、44号、45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nrt.nxggzyjy.org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卫地(G)[2021]-37号:1.出让起始价、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含耕地占用税成本。2.竞得人须完成节能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各项指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许变更,同时要符合建设方案要求,否则,不得进行验收,依法依规处置。
(二)卫地(G)[2021]-38号:1.出让起始价、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含耕地占用税成本。2.竞得人须完成节能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各项指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许变更,同时要符合建设方案要求,否则,不得进行验收,依法依规处置。
(三)卫地(G)[2021]-39号:1.出让起始价、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含耕地占用税成本。2.竞得人须完成节能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各项指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许变更,同时要符合建设方案要求,否则,不得进行验收,依法依规处置。
(四)卫地(G)[2021]-44号:1.住宅机动车停车位当户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时按1.0位/户配建,户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时按1.2位/户配建,停车位地下、地上设置比例为9∶1,且10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充电设施首期配建比例不小于30%;商业机动车停车位按1.0位/100平方米配建,地面停车率不低于20%,首期停车位充电设施配置比例不低于10%;住宅非机动车位按1.0位/户配建,商业非机动车位按2.0位/100平方米配建,集中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点,并配套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设施。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中卫市人民政府已审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修建性规划方案设计,在该宗地内配套建设建筑规模不低于1900平方米的商业内部网点和建筑规模不低于13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至政府部门统一管理使用。3.竞得人须在宗地内按照教育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配套建设建筑规模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幼儿园(12个班),建成后无偿移交至政府部门统一管理使用。4.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含耕地占用税成本。5.竞得人须完成节能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各项指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许变更,同时要符合建设方案要求,否则,不得进行验收,依法依规处置。该宗地商业和住宅建筑规模比为1∶9。
(五)卫地(G)[2021]-45号1.住宅机动车停车位当户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时按1.0位/户配建,户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时按1.2位/户配建,停车位地下、地上设置比例为9∶1,且10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充电设施首期配建比例不小于30%;商业机动车停车位按1.0位/100平方米配建,地面停车率不低于20%,首期停车位充电设施配置比例不低于10%;住宅非机动车位按1.0位/户配建,商业非机动车位按2.0位/100平方米配建,集中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点,并配套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设施。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已审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修建性规划方案设计,在该宗地内配套建设建筑规模不低于1800平方米的内部商业网点和建筑规模不低于13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至政府部门统一管理使用。3.竞得人须在宗地周边按照政府审定的建设方案配套建设占地面积约35亩的小游园,建成后无偿移交至政府部门统一管理使用。4.出让起始价、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含耕地占用税成本。5.竞得人须完成节能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各项指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许变更,同时要符合建设方案要求,否则,不得进行验收,依法依规处置。该宗地商业和住宅建筑规模比为1∶9。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23。
2.出让人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1号;
联系人:惠先生,黎先生;联系电话:0955-8812818。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09月16日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惠先生
电话:18109552333 / 0955-881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