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云鹏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竞价补登公告
项目编号:2021091400005
交易公告
变更补充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1-09-14】【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标的名称
项目编号
202109000475
转让底价
1800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9-1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1-09-23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资产类别
债权
转让方承诺
标的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转让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描述
转让底价(万元)
债权合同
债权合同到期时间
债务人
秀山云鹏物流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金额
2450.00 万元
累计欠息
1245.33 万元
本息合计
3695.33 万元
担保情况
1、由杨兰英、林云鹏提供其所有的位于秀山县中和街道广场路6号文体综合楼1栋1-14号、1-15号(产权证号:317房地证2010字第01036号、01046号)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41.64平方米)作最高额抵押担保(该部分抵押物待司法评估和拍卖); 2、由秀山云鹏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其所有的位于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花灯大道南段13号1幢、2幢、5幢(产权证号:317房地证2015字第03298号、03299号、03302号)房屋(办公用房 13,642.82平方米、商服用房6505.38平方米)作抵押担保(该部分抵押物已一拍、二拍和司法变卖失败); 3、林安祥、冉孟常、杨险峰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评估报告文号
评估基准日
标的踏勘联系人
罗梦婷
联系电话
023-63781722
转让方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评估备案机构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因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家竞买人,现按规定补登7个工作日公告
1、该户债权基准日为2021年07月31日。实际金额、到期时间、担保情况等以合同约定和法律文书为准。
2、该户债权已进入诉讼程序。
3、本次债权项目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和代理受让。若只有一人报名并完成报价,将补登7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成交。
4、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重庆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交纳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须在挂牌期内到账,交款账户及方式以报名时重庆联交所通知为准)。《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B、《受让申请书》(加盖鲜章)。
C、签订《互联网竞价实施方案》(加盖鲜章)。
5、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交易价款组成部分。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6、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即重庆联交所公布交易结果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重庆联交所领取《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在领取后1个工作日内,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7、债权购买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时需明确价款支付方式,报名成功后不得修改。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于确认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若为一次性付款方式,买受人须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2个月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若为分期付款方式,买受人须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2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款30%的首付款,剩余款项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12个月内付清,针对买受人未付清部分自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满2个月起按每日万分之2.7397(年化10%)收取资金占用费。若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债权转让方可解除转让协议,竞买保证金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若继续履行合同,则对未付款项按余额自逾期之日起将买受人所应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提高至日万分之4.1096(年化15%)计收。(具体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8、本项目成交后可能产生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债权关系及债权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债权关系变更通知公告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买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0.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联系人
罗经理、方经理
023-63621935、15998975515、1778311791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受托机构联系人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