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9-14 原文链接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乌资交挂字〔2021〕23号
经乌海市海勃湾人民政府批准,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挂价
(万元)
保证金
备注
容积率
投资强度
建筑系数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兼容比例
1
2021GA-23-01
乌海市海勃湾区建设路以东、机场路以西(海勃湾区)
1965.76(2.95亩)
住宅兼商业
居住≤3.0
--
≤30%
<100米(老项目、老办法)
≥30%
配套商业用地面积≤10% X总用地面积
商业40年、住宅70年
437.9714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2
2021GA-23-02
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区(海勃湾区)
4620.39平方米(约6.93亩)
工业
≥0.6
以航空部门出具意见为准
≤20%
50年
43.8938
3
2021GA-23-03
乌海市小型加工园区(海勃湾区)
93139.38平方米(约139.71亩)
≤1.5
≥625万元/公顷
≥45%
≤20米
20年
2021.1246
4
2021GA-23-04
113630.37平方米(约170.45亩)
≥0.7
1090.8516
5
2021GA-23-05
28890.68平方米(约43.34亩)
277.3506
6
2021GA-23-06
10956.1平方米(约16.43亩)
105.1786
7
2021GA-23-07
乌海市海勃湾区三厂以北、京海电厂以西(海勃湾区)
37212.03平方米(约55.82亩)
301.417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工业项目用地,竞得人在项目审批时,除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外,还必须遵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并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房地产开发用地,申请竞买者须提交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3日,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到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登陆网站(http:// zrzy.wuhai.gov.cn/或http://www.whggzy.com)获取出让须知等挂牌文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本次挂牌地点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9:00时至2021年10月20日16:00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五、申请人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到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6:00时。
发布单位: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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