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城壕川人饮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池县城壕川人饮供水工程已由庆市发改[2015]29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池县“1236”扶贫攻坚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管材、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华池县城壕川人饮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华池县城壕乡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8月28日,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0日。总工期 122日历天。
2.4建设内容:工程以拾沟沟道水为水源,提水至经净水车间处理后,二次加压提水到200m³高位蓄水池,埋设输配水管网自压向城壕川沿线的张川、定汉、余家砭、城壕4个行政村供水的工程措施。
2.5 招标范围:华池县城壕川人饮供水工程施工、管材、监理。
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划分如下:
Ⅰ标段:施工
(1)水源工程:新建50m³水源集水池,集水池内安装潜水,并铺设上水钢管提水至新建的水厂净水车间内。
(2)扬水工程:依据水厂布置及地形条件,工程需布设两级扬水工程。
一级扬水,从集水池安装潜水泵一台,扬水至水厂净水车间内,经净水车间进行沉淀、絮凝、净化消毒等净化处理,新建500m³清水池一座。
(3)水厂工程:依据地形条件,在拾社沟右岸台地修建水厂1座,水厂规划长×宽为60×25m,面积1500㎡。
(4)房屋建筑工程:在水厂内修建2层砖混结构管理楼一栋,建筑面积256.96㎡;新建自动化净水车间1座,建筑面积177.63㎡,修建库房3间,建筑面积45.02㎡;修建厕所1座,建筑面积17.5㎡;并修建围墙、大门、花园等配套设施。
(5)供电工程:架设高压输电线路0.3km,低压输电线路0.8km,安装300KVA变压器1台。
施工Ⅱ标段:
新建200m³高位地下蓄水池1座,埋设供水管线总长34346m,其中主管线长16095m,支管线长18251m。修建检查、排气阀门井116座;修建穿河道工程21处、穿公路工程15处。
管材Ⅲ标段:
华池县城壕川人饮供水工程所需管材:埋设供水管线总长34346m,其中主管线长16095m,支管线长18251m。主管线(0.8Mpa DN180PVC-U管长1191m、0.8Mpa DN160PVC-U管长970m、0.8Mpa DN125PVC-U管长4632m、0.8Mpa DN110PVC-U管长2930m、0.8Mpa DN90PVC-U管长4164m、1.0Mpa DN75PVC-U管长2208m);支管线(0.8Mpa DN90PVC-U管长2254m、1.0Mpa DN75PVC-U管长789m、1.25Mpa DN63PVC-U管长2752m、1.6Mpa DN50PE管长1469m、1.6Mpa DN40PE管长685m、1.6Mpa DN32PE管长10302m)。
监理Ⅳ标段:
对华池县城壕川人饮供水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实施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五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Ⅰ标段、Ⅱ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职称、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管材Ⅲ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部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及省级或部级疾病预防中心颁发的2014年度产品检验证书;省级或部级塑料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产品检验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近五年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信誉良好,重合同,守信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环保认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5年有3项类似工程供货经历及同类工程材料供应的专业人员、生产能力和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1.3监理Ⅳ标段:监理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每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Ⅰ、Ⅱ标段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管材Ⅲ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监理Ⅳ标段贰仟元整(¥2000.00元)。须于2015年8月13日17:00时之前(以系统到帐时间为准)。
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均视为无效投标。
注:首次使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的投标(竞买)人,请提前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jy.gov.cn)投标单位模块,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并完成现场核对。因网上注册及现场核对未及时完成,造成缴款信息无法获取、投标无效的,由投标(竞买)人负责。(详情请见中心网站《关于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的通知》)
咨询电话:0934-8869129(网上注册及现场核对)0934-8869123(保证金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后,派代表于2015年7月27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5.1.1 施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五大员资格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5.1.2管材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环保认证、检验报告单、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营业执照及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5.1.3监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2)总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和岗位考核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回执。以上证件提交复印件两份(原件带至现场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图纸5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庆阳市世纪广场建设大厦西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8月1日上午9时00分召集所有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在华池县水务局院内集合,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池县“1236”扶贫攻坚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华池县城柔远中街19号
联系人:崔鑫
电 话:1399348484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22#楼1单元133
联 系 人:冯政辉
电 话:15095588578 传 真:0934-4164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