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滑县房产管理中心小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滑县房产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含厂家及经销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滑县房产管理中心小区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JYZG[201504]012-1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涉及南湾枫园、枫林居一期、二期、三期、华森小区等);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5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2.6招标内容:小区监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注:具体参数及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质保期:三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该投标项目的产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3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已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报名。未登记的投标单位,登记流程可参看“公告通知”栏目中《投标单位登记及信息变更操作流程》先进行网上注册,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核对(咨询电话0372--5576055)确认后即可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本项目报名及开标时,投标单位及被授权委托人必须通过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登记,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日上午8时00分至2015年8月7日18时00分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天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同时送达采购人),逾期不再受理,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4.4、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网上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人应关注网站随时查看相关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有遗漏未及时查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伍佰元/单位),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公司现金支付,缴费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1套,否则,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8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滑县房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372-5508162
地址:滑县卫河路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城时代6号楼808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2-550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