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广惠佳苑住宅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1#-12#楼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广河县广惠佳苑住宅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1#-12#楼室外工程招标经广发改字(2013)158号文件批准建设, 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广河县广惠佳苑住宅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1#-12#楼室外工程
二、建设单位: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点:广河县三甲集镇沙家村
四、资金来源: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五、概算投资:约500万元
六、工程概况:小区围墙、道路、给排水管网、小区照明灯工程。其中:围墙约900米、砼道路约3000平方米、给排水管道约2600米、电气管网约2000米。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8月— 2015年10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2012年7月至今)同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十一 、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及IC卡(建造师不包括临时证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测员,机械管理员)资格证并提供五大员近三年社保缴纳证明,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同时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2日 上午9:00—11:30分,下午2: 30—5:30 (节假日除外)
十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7日 上午9:00—11:30分, 下午2:30—5:30 【注:招标文件费每本: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要求:1、附言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电话号码(经办人)2、提供银行出具的汇出凭证(原件)】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甘肃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 都工 0931-8770983
招标代理公司: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马工 18893126156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 0930-6215382
(注:甘肃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