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供水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供水工程已由金发改[2015]24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概况: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供水工程架设供水球墨铸铁供水管道34.0km,建设泵站1座,设计扬程120m,设计流量0.125m³/s。修建1500m³的调蓄水池1座,厂区输水管线650m。工程等别Ⅳ等,工程规模为小(Ⅰ)型,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计划工期为78日历天。
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泵站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1500立方米蓄水池和650米配水管线及附属建筑管理房屋。
第三标段:11.2公里管线开挖及管道、阀门安装和管道附属建筑物。
第四标段:13.8公里管线开挖及管道、阀门安装和管道附属建筑物。
第五标段:9公里管线开挖及管道安装和管道附属建筑物。
第六标段:17公里DN500球墨铸铁压力输水管道管材。
第七标段:17公里DN500球墨铸铁压力输水管道管材。
第八标段:34公里球墨铸铁管道阀门及相应配件采购。
第九标段:泵站及调度管理中心变压器和高、低压电气自动化设备及监控设备。
第十标段:工程建设监理和设备监造及环境、水土保持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2.2、资格要求:
2.2.1、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持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2.2、第、三、四、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行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持有本行业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2.3、第六、七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具有管材和管件生产能力,年产量25万吨以上、有近3年类似材料供应业绩(每年不少于1000万以上)、具有相应产品检测能力的球磨铸铁管的专业制造商(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书。企业流动资金1500万元以上,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报表(通过第三方审计);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通过IS0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2.4、第八标段: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直接生产厂家或生产代理商。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家以及厂家委托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书、厂家授权代理文件。投标人如为直接生产厂家,生产招标货物不得少于3年。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全资销售公司,须取得直接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经销招标货物不得少于3年。企业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以上。
2.2.5、第九标段: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同时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信息部门认证的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和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少应承担过3项及以上水利信息化系统(含各种应用软件集成)或其他行业相近的国家重大项目业绩。
2.2.6、第十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派驻人员需具备土建、金结、机电设备安装监理资质。)。
2.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时间须以公告发布月算起三年内。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2.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标段的划分顺序依次评标。若投标人在第一标段排名第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在其他标段综合记分仍然排名第一时,该投标人必须主动放弃在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权(由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现场确定),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自动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委员会按照调整后排名依次推荐各标段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2.7本次招标实行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资格备案制度,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拟投入该项目的投标报名备案表(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会计员)及人员的相关证件(上岗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一套,且在投标时不得更换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2号),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办理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手续。
2、招标文件售价:
第一~九标段:1000元,第十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地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考察现场和标前会
招标人安排考察现场和标前会,投标人于2015年7月24日8:00到金塔县水务局门口统一组织安排踏勘现场,并于2015年7月24日下午15:00在金塔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招标标前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从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16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仲伟
联系电话:13993730998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鹏 高刚
联系电话:18893374175 18693731627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缴纳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帐 号: 1018 12000 448 585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第二标段:¥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第三标段:¥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第四标段:¥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第五标段:¥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第六标段:¥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第七标段:¥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第八标段:¥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第九标段:¥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第十标段:¥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