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下午5点之前前往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8 月 6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66-Zcg·2021-111
2.项目名称: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发行不超过10亿元,承销费率不超过每年0.3%(超过预算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为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选定发行2021年中期票据的承销商(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5年内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下午5点之前前往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6 日9时00分(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第八条之规定),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镇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兴韦大道科技创业园A栋10-11层(韦源口金盆八一完全小学对面)
联系方式:17786244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陵园大道特1号皇铖国际大饭店4楼
联系方式:18971777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超
电 话:18971777967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发布单位: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8971777967 / 18971777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