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1-0002
项目名称:镇原县北滨河路东段(高庄村-祁川桥)道路工程安装草白玉河堤栏板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3.05(万元)
最高限价:513.05(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安装河堤栏板3310米(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招标项目相同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附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人员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
5.须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注: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8日至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下载。
注:首次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册咨询:0931-4267890。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时00分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1)账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3)账 号:6101 2300 9000 0324 8
(4)联系人:李江
(5)联系电话:0934-6466551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缴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镇原县城关镇人防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1819808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科教苑6栋1单元2604室
联系方式:0934-8450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芳
电 话:13689340625
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发布单位:甘肃子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芳
电话:13689340625 / 0934-84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