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合计)
|
1
|
安仁县永乐江南侧护栏工程
|
一项
|
1417185.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指2019年9月-2020年2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指2019年9月-2020年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以供查询),安全员具备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加章公章的复印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2020年4月17 日15 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17日15 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中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0年4月16 日17时3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仁县太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仁县仁信北路
联 系 人:刘石林
电 话:1354953786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环城北路花园别墅区3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13873537336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