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吴村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吴村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CXCG2019071
三、采购人名称: 泾阳县永乐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乐镇北街
联系人:田工
电话:029-3638132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昶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38号丰园小区2号楼21层12105号房
联系人:柴莉
电话:029-85414083
传真:029-8541408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吴村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228套
项目概况: 太阳能路灯共计228套,其中:8M高路灯,8套;6M高路灯,220套。
项目用途: 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采购预算: 912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磋商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职称证及其本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27 09:00:00至2019-12-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幢3106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限内直接下载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同时在文件获取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09 14: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开标室08
3、开标时间:2019-12-09 14: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开标室08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5414083
2、开户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4、账 号:261301010400208920000002115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