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鑫融公招(货物)2019-94/2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 6、 进口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26 至 2019-10-08
上午: 09:30-12:0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A座11楼1113室(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21 10:00:00
七、 投标地址: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3号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八、 开标时间: 2019-10-21 10:00:00
九、 开标地址: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3号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十、 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园
联系电话: 18997216613
传真: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A座11楼1113室(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
2、采购人名称: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971-6162071
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 姜薇
监督投诉电话: 0971-6142790
传真: 0971-6159677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附件信息:
2019-94公招(货物)(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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