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法院宣传服务项目采购
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21036号的要求,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江岸法院宣传服务项目采购进行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分散采购。现邀请合格竞标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FW-2019-286
(二)项目名称:江岸法院宣传服务项目采购
(三)项目预算:61.05万元(含财政资金61.0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 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FW-2019-286
(2)项目包名称:江岸法院宣传服务项目采购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宣传
(5)数量:1(批)
(6)简要技术要求:江岸法院宣传服务项目采购
(7)服务期: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8)其他:/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个月(2019年5月、6月、7月,季缴单位则提供第二季度,若期间有减免或0报税,请递交报税截图证明)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2019年5-7月)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名单;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无行贿记录查询”;
5、竞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竞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证金。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8月30日起至2019年9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二楼采购组
(三)磋商文件售价:400元。
(四)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本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1-最后条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符合报名的竞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参加报名。所有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相关单位公章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合格后发放采购文件。
四、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下午14:30时止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9月12日下午14:30时整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正义路
联 系 人:王丽娜 电 话:027-8291174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黄媛 王锴 梁晓玉
电 话(传真): 027-85601367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