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HZHZCG2019-040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8-06 至 2019-08-13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0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
3.标书售价(元): 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8-26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4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8-26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4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西102号九州大厦703室。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联系人: 王炎城
联系电话: 0571-89265552
传真:
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
2、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
联系人: 郭柏坤
联系电话: 0571-89011352
传真:
地址: 余杭区良渚街道逸盛路16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 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9180113
传真: 0571-89180113
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