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包一):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中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
(30分)
|
(1)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
(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投标报价比重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
2
|
技术水平
(50分)
|
(1)技术参数(28分):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8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7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官方彩页、生产厂家技术白皮书和官方网站截图,截图包括:产品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无证明材料视为不响应。
(2)节能和环保(2分):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得1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为准。
(3)产品组网应用能力情况(10分):投标人具备项目类似产品组网应用能力,并能够进行组网应用分析,提供2017年6月1日以来与此项目类似的组网应用证明。组网应用证明中包含五台及五台以上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得10分;包含四台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得5分;包含三台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得1分。组网应用证明中包含的产品数量低于三台或包含不同品牌或产品类型不统一的或不提供应用证明的,均不得分。
注1:组网应用证明须包含政府采购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首页、产品报价页、签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联性文件不得作为组网应用证明。
注3:组网应用证明须为同一用户、同一项目。
注4:组网应用证明指:政府货物采购销售类,不包含设备租赁、服务等相关类型,且不得与“业绩情况”中的业绩证明重复。
(4)投标人科学研究能力情况(10分):
1.投标人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7分),提供2016年以来,投标人作为参与单位所发表在《科学引文检索》期刊(SCI期刊)中的关于雷达方面的论文数量,论文数量最多者得满分,其余论文数量得分(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按A/B*7计算,其中B为论文数量最多者论文数量,A为其余投标人论文数量。(需提供发表SCI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能力(3分):提供2016年以来,投标人作为参与单位参加过的省部级及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科研项目的相关资料,提供3项及3项以上的得3分,提供2项的得2分,提供1项的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
3
|
履约能力
(10分)
|
(1)业绩情况(10分):提供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以产品销售台数为准)。业绩最多者得满分,其余业绩得分(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按A/B*10计算,其中B为业绩最多者所投产品业绩数量,A为其余业绩所投产品业绩数量。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产品品牌与型号须与投标产品完全一致。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包含该产品的合同首页、产品报价页、签章页(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有汇总表格,汇总表格中包含所有业绩的采购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品牌、产品型号、数量、中标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不按要求提供索引汇总表格或提供信息无法对应的,该项得分为0;提供虚假材料按照虚假应标处理。
注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联性文件不得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注3:业绩证明指政府货物采购销售类,不包含设备租赁、服务等相关类型,且不含“技术水平”和“产品组网应用能力情况”中的证明。
|
4
|
售后服务
(10分)
|
(1)本地化服务能力(3分):在青海省有服务机构的,得3分;有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服务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2)售后服务方案(3分):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售后服务方案。经综合评审,最优者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综合实力(4分):参与此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所采用的设备制造商过去三年内没有受过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环境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违约处罚情况的声明函,提供者得4分。未提供声明函,此项得分为0分;存在相关情况但与声明不符者,按照虚假应标处理。(声明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相应制造商公章。)
|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 4套
1、基本要求
可扫描监测颗粒物污染信息和位置信息,可应用于国控点数据异常分析、重污染过程分析、污染快速溯源、事故应急监测等。
2、性能指标
2.1时间分辨率小于等于60s。
2.2空间分辨率小于等于100m。
2.3雷达盲区小于等于75m。
2.4水平探测距离不小于5km。
2.5扫描一周(水平360°)时间小于等于30min且数据量不少于180条,每条数据不少于10000个脉冲。
2.6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使用单位的设备现场照片盖客户公章和所投产品彩页资料)。
2.7所投产品须保证整机人眼安全,提供满足人眼安全的TUV认证证书。
2.8发射激光束的波长:532nm。
2.9须在532nm处设置偏振通道,用于获取颗粒物的形态特征,退偏振大于等于200:1。
2.10激光脉冲能量:最大值不小1毫焦。提供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CMA或CNAS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
2.11激光脉冲频率:最大脉冲频率不小于100kHz。
2.12接收望远镜:同轴光学系统,具有防光学干扰功能设计。
2.13接收望远镜口径:不小于180mm。提供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CMA或CNAS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
2.14扫描模块:采用振镜扫描,扫描模块与雷达主机可分离。(包含使用单位的设备现场照片盖客户公章和所投产品彩页资料)。
2.15扫描振镜应具有自动除尘、除雨雪功能、防尘、防水,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2.16扫描单周期内扫描与垂直探测可通过软件设置为交替连续进行。
2.17扫描模块旋转速度:1~30°s可调。
2.18扫描模块角度分辨率:≤0.1°。
2.19扫描范围:水平0°~360°,垂直-90°~90°。
2.20工作环境:工作温度范围:10℃-35℃;工作湿度范围:0-90%。
2.21投标产品具备多维减震功能。
2.22所投产品应具有较好的光学效率和杂散光抑制能力。
3.软件功能
3.1采集软件
3.1.1可按照自定义的采集模式和采集时间自动运行和停止。
3.1.2通过软件直接控制系统的启停。
3.1.3软件可自动保存原始信号数据
3.1.4软件能够监控系统外部市电是否供应正常,显示电池电量和状态;
3.1.5软件能够监控扫描模块的实时运行状态,包含通讯状态,水平角度,垂直角度,转动速度等。
3.2分析软件
3.2.1分析软件可以脱机运行,可以在不同计算机上独立安装运行。
3.2.2分析软件支持导入原始数据,进行伪彩图、曲线图的查看。
3.2.3分析软件能够展示气溶胶的时空分布、污染信息和位置信息,能够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上实时显示设备三维扫描结果(如伪彩图),支持三维地图与数据伪彩图的同步缩放、旋转及平移。
3.2.4分析软件可直接获取设备地理位置信息,包括经纬度、方位角等信息,支持手动在地图添加和清除地理要素标注。
3.2.5分析软件支持同时加载水平扫描、垂直扫描、锥形扫描图像。
3.2.6所投产品具有沙尘分析功能。
4.配置要求
4.1激光雷达整机1套
4.2采集软件、分析软件1套
4.3高清地图1套
4.4扫描模块1套
包二: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3.履约能力 业绩情况(7分):提供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以产品销售台数为准)。业绩最多者得满分,其余业绩得分(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按A/B*10计算,其中B为业绩最多者所投产品业绩数量,A为其余业绩所投产品业绩数量。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产品品牌与型号须与投标产品完全一致。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包含该产品的合同首页、产品报价页、签章页(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有汇总表格,汇总表格中包含所有业绩的采购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品牌,产品型号,数量,中标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不按要求提供索引汇总表格或提供信息无法对应的,该项得分为0;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虚假应标处理。)
注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联性文件不得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注3:“类似业绩情况”指政府货物采购销售类,不包含设备租赁、服务等相关类型。
包五: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1、总体技术描述
用途:该车装备激光雷达后可以驻点和走航探测高空边界层范围内垂直空间上的气溶胶的消光系数、退偏比和大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 的立体浓度分布,为有效判断污染天气的气象条件以及污染团的扩散趋势、扩散路径提供帮助,为空气质量的预警预报提供演算的有力支撑。
2、总体要求
2.1鉴于监测车是系统化的工程,对车体的专业性改造将涉及到车体配重、仪器减震安装、供电、空调、通讯、车体加强、仪器空间分布等多个项目,提供本项目详细的车体改装方案,包括车体内部改装的左视、右视、俯视设计图和三维效果图。
2.2该车辆改装后必须能容纳 3 台的雷达空间(多普勒风廓线激光雷达、拉曼温廓线激光雷达和 3D 可视型激光雷达),便于后期车辆升级留余空间。
3、走航车产品技术要求
3.1 底盘技术要求
3.1.1车体外形尺寸(mm):
长:大于 5350,小于 5400;
宽度:大于 1900,小于 2000;
高度:大于 1850,小于 1900;
3.1.2轴距(mm):大于 3400,小于 3500;
3.1.3车辆总重(kg):大于 2200,小于 2300;整车最大总重(kg):大于 3000
3.1.4发动机系统:汽油发动机,涡轮增压,缸内直喷;
3.1.5排放依据标准:国五;
3.1.6变速箱:自动变速箱驱动方式:后轮驱动;
3.1.7驱动形式:气缸数:V型6缸;
3.1.8排气量(L):大于 1.9L;
3.1.9最大功率(kw/rpm):大于 150/5300;
3.1.10最高车速(km/h):大于 180;
3.2 改装要求
3.2.1驾驶区部分:驾驶区保留原有车内设置,地板铺高级耐磨、防腐、防滑、防静电地面。
3.2.2设备区部分:设备区侧壁做刚性加强,预留3D可视型气溶胶激光雷达、多普勒风廓线激光雷达、转动拉曼温廓线激光雷达的存放空间,配备专用仪器固定导轨和绑带,底部放置减震装置,仪器与车体侧壁链接处放置防震抗冲击装置,配置小型工具架、1套长度不小于50米三芯电缆轴、车载稳压电源、逆变器、充电器和应急照明。设备区安装铝合金骨架和工作台,工作台上放置可伸缩的液晶显示器,所有雷达的工控机和显示器等均都安置在铝合金机架内。
3.3配电系统:
3.3.1车体配电工作模式:
3.3.1.1市电供电模式(为所有设备供电,满足车内实验要求)。通过电缆轴和专用市电接口进行连接使用。
3.3.1.2配置不小于3000瓦的取力发电机特种供电系统,在车辆开启时为设备提供用电,确保连续走航观测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
3.3.2车体专用工业连接器:工业连接器,防护等级不小于IP44,具有免螺钉和免剥线、带有带应力释放装置防止电缆折断、软接触工艺、外壳配有螺纹锁紧装置。
3.3.3配电柜:照明和仪器用电分路,仪器输入接稳压电源。
3.3.4车内照明系统为:标准防水防尘,坚固耐用;能抵御水和灰尘的侵入,在极度潮湿和满是尘土的条件下同样能提供最佳的照明效果;极佳的配光在保证提供工业场所必要照明的同时,可以达到节能和降低耗电的效果;无需复杂的工具即可安装和维护。
3.3.5 多路220V电源防水插座。
3.3.6专用市电接口,防护等级不小于IP44。
3.4 车体外部改造:
3.4.1可根据要求设计车体外部标识。
3.4.2车顶安装3个光学窗口:直径不小于250mm的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