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
体系建设项目?—环境质量专项监测能力建设和地面
监测站网能力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已于2018年10月11日发布了青海省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环境质量专项监测能力建设和地面监测站网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由于招标文件中主要内容有变动,现发布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环境质量专项监测能力建设和地面监测站网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新华青海公招(货物)2018-067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分包个数
七个包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2191万元
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更正事项
一、原文件中(包二):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3.履约能力 业绩情况(7分):提供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以产品销售台数为准)。业绩最多者得满分,其余业绩得分(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按A/B*7计算,其中B为业绩最多者所投产品业绩数量,A为其余业绩所投产品业绩数量。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产品品牌与型号须与投标产品完全一致。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包含该产品的合同首页、产品报价页、签章页(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及制造商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有汇总表格,汇总表格中包含所有业绩的采购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品牌,产品型号,数量,中标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不按要求提供索引汇总表格或提供信息无法对应的,该项得分为0;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虚假应标处理。)
注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联性文件不得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注3:“类似业绩情况”指政府货物采购销售类,不包含设备租赁、服务等相关类型。
二、现更正为:
(包二)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3.履约能力 业绩情况(7分):提供提供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以产品销售台数为准)。业绩最多者得满分,其余业绩得分(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按A/B*7计算,其中B为业绩最多者所投产品业绩数量,A为其余业绩所投产品业绩数量。
三、其余事项不变。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刘宇(包一至包五)联系电话:0971-8132165
马军军(包六) 联系电话:0971-8145055
马超(包七) 联系电话:0971-823519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0971-8114526
邮箱地址:xhzbqhfgs@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971-6142790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