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2018年学校办公家具及电子产品
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海乐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委托,拟对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2018年学校办公家具及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2018-(LC)-07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2018年学校办公家具及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27.3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无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包二:各学校用办公家具一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6.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6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10/27 09:00--2018/11/02 17: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上自行下载,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乐都区财政局三楼308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鲜红公章,采购中心对以上复印件资料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1/16 09:30
开标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李先生 0972-8620505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海乐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徐女士 0972-862558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乐都支行
收款人
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
2806035509200069290
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乐都区财政局采管办 联系电话:0972-8622757
海乐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