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设备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谈判,但不得就项目拆分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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