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人员身份识别系统项目(第三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来访人员身份识别系统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胜亚竞谈(货物)2018-021-2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20.16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谈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6、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30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10/31 09:00--2018/11/02 17:00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25号金座晟锦B区1号楼2单元2243室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谈判文件格式)。
注:1、需网上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及谈判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2、需网上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将文件款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新华联支行
银行账号:350900788010000000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1/06 14:30
谈判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邓女士
联系电话:17725262728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971-5513952、18997199790
电子邮箱:qhsyzb@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新华联支行
收款人
银行账号
35090078801000000003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