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抚仙湖北岸七块人工湿地市场化运作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江县抚仙湖北岸七块人工湿地市场化运作管护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服务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澄江县抚仙湖北岸七块人工湿地市场化运作管护项目
2.2
招标编号:民康招字YX(CJ)-ZFCG2018-026
2.3
管护内容:澄江县抚仙湖北岸七块人工湿地市场化运作管护项目工程区的湿地运行和绿化管护、环境卫生、设备管理、淤泥清理、已建湿地基础设施管护。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2.4
采购预算价:每年127万元。
2.5
服务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管护,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管护期限: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专业工具设备及专业人员,具有良好业绩,能独立完成本项目;
3.3如云南省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须在云南省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者设有分支机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同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三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3.6
提供企业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社保仅需提供任意一项)
3.7
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湿地管护项目(按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原件为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 10 日至2018年12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持单位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截图等到现场报名(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 请于 2018年12月 10 日-2018年12月 14 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澄江县碧湖园商铺B09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2日08:30时~09: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月2日09:00时。
6.3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
联 系 人:潭师
电 话:139884678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澄江县碧湖园商铺B09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电话:0877-6818288
日期:2018年1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