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东昇花园客梯及养老服务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AZC-2018110030-001-HY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预算:50 万元;
(2)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 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3)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8年4月-2018年9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原件扫描上传,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8年4月-2018年9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6)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及以上(含乘客电梯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类A级(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上传,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7)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2018年1月份以来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上传,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9)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未见联合体即可】;
(11)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 www.jscredit.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和淮安市星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参与评审。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 24.2 条。
4、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 11 月 14日—2018 年 11 月 21 日,获取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2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6 日17时00分
澄清、答疑文件发布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或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6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潘春华 电话:18994590121
【投标文件是指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 U 盘)、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7、其他事项:
(1)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 采购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在开标前到 304 室盖章确认(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52100 (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1)履约保证金:
a.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按投 标报价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b. 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 保证金。
c. 中标人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 提交成交金额 4%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d.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 28 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中标人也可转为质量保证金。
8、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 余雪 电话:15861753205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潘春华联系电话:18994590121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潘春华联系电话:18994590121
联系地址:开发区小康城二区12号
邮编:223300
(3)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林;联系电话:0517—84934506
联系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 606 号(区政府 923 室西)
2018 年 1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