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南县夹湖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40L垃圾桶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LNHL2018-LN-X061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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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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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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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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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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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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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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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L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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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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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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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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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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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叁万元整(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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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货物皆为国产产品。未尽事宜,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三。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2018年11月09日至2018年11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七) 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年11月16日09:30 (北京时间),开启地点: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中心,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废标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陆佰元整,须在开标截止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询价项目可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南县龙翔大道翔泰园沿河边凯信商行二、三楼
电话:0797-3514777
传真:0797-3514777
邮箱: 3061411471@qq.com
联系人:任慧英 18179757123
开户行:赣州银行龙南渥江支行
户名: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49000103080000028
采购人:龙南县夹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龙南县夹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770564808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龙南恒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