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1803-26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0日
开标日期:2018年10月3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明光市顺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明光市明光街道桂花园商贸街55号二楼
中标金额:496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红军、陶彦、李新耀、张俊跃、戴辉志
招标人名称: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明光市龙山路
联系人:高军
联系方式:13955090691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72-12号门面
项目负责人:罗道群
联系电话:13955010538
收费标准: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含专家评审费929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0月3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1395509069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