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遵义宏程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名称)的遵义市海龙温泉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入场登记号:遵520302201712136QT152)已于2018年10月24日期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41077.94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报价:34930.00万元(即建安工程费以最终审计施工费用下浮1%后,再下浮0.2%),其中勘察费报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199号))下浮50%,再下浮1%;其中设计费报价:以区发改投资〔2017〕348号《关于遵义市海龙温泉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安工程投资3.5亿元为基数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后再结合当地市场价格下浮10%后再下浮0.1%。
工期:6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彭慰启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贵152151503414
中标候选人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质量承诺:
勘察质量承诺: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承诺:符合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承诺: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得分:90.2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4119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报价:35000.00万元(即建安工程费以最终审计施工费用下浮1%后,再下浮0%),其中勘察费报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199号))下浮50%,再下浮0%;其中设计费报价:以区发改投资〔2017〕348号《关于遵义市海龙温泉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安工程投资3.5亿元为基数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后再结合当地市场价格下浮10%后再下浮0%。
工期:6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万廷剑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贵152161704425
中标候选人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质量承诺:
勘察质量承诺: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承诺:符合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承诺: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得分:59.75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3995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报价:33950.00万元(即建安工程费以最终审计施工费用下浮1%后,再下浮3%),其中勘察费报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199号))下浮50%,再下浮3%;其中设计费报价:以区发改投资〔2017〕348号《关于遵义市海龙温泉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安工程投资3.5亿元为基数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后再结合当地市场价格下浮10%后再下浮3%。
工期:6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魏忠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建筑,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贵152060700216
中标候选人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质量承诺:
勘察质量承诺: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承诺:符合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承诺: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得分:48.81分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11月 0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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