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关于南校区操场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委托,就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南校区操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南校区操场改造项目
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5-11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是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南校区操场,操场为400m塑胶运动场地r=36.5m,分道宽1.22米,操场弯直道均为6条,100m跑道(110跨栏)为6条,操场跑道均为塑胶面层为13mm厚透气层塑胶,操场跑道内场地篮球场地为5mm厚硅PU耐磨地面,操场跑道内场地足球为草坪地面(原有拆除后重植)。
工期: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塑胶跑道材料生产企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08 月 04 日至2015年08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联通公司三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3.1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建造师需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2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时间需在有效期内)。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二套。
4、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圆,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及图纸伍佰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08月 25 日09:00时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08月 25 日09:00时
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漯河市第五高级中学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21328988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邮 箱:hnpxzx128@126.com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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