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干线公路集疏运通道龙门港路(何家圩路—戴家门路)道路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江干线公路集疏运通道龙门港路(何家圩路—戴家门路)道路工程质量检测(标段名称)已由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高新管发〔2024〕4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金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3.1工程地点: 镇江高新区
3.2工程规模: 全长约228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 24米,全线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及道路北侧跃进河河道整治工程等。
3.3服务期限: 365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3.4检测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3.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检测等)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市政工程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按照镇政建[2012]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45分,企业资质及业绩信誉13 分、项目人员配备20分,检测服务方案22分。以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合计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序在先;当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1投标报价(45分)
投标报价由地基基础检测和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两部分组成,共计45分,其中地基基础检测20分,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25分。两部分内容分别报价并计算得分。
(1)地基基础检测(20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及《增补版》文件标准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35%得10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1分,满分20分。(下浮不足35%的作无效标处理。)
(2)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以外的其他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类检测)(25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及《增补版》文件标准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20%得15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得1分,满分25分。(下浮不足20%的作无效标处理。)
5.2企业资质及业绩信誉(13分)
(1)投标人2021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且金额大于100万的,得5分,此项满分10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特征及要素的,须提供有效的甲方证明材料)。
(2)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此项满分3分。
5.3项目人员配备(2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2分。此项满分4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拟派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全部具有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提
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满足本项第 1 款要求的前提下,拟派人员中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 1分,最高得4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满足本项第 1 款要求的前提下,拟派人员中同时具备公路水运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的,每人得 1 分,最高得4分。(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项目拟派人员须提供本企业最近 1个月(2024年11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5.4检测服务方案(22分)
(1)检测质量控制措施:表述得当得6分,表述基本得当得4.8分,其它的得4.2分(6分);
(2)检测质量考核办法:表述得当得5分,表述基本得当得4分,其它的得3.5分(5分);
(3)检测组织实施管理:表述得当得4分,表述基本得当得3.2分,其它的得2.8分(4分);
(4)检测安全控制措施:表述得当得3分,表述基本得当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5)服务响应时间:表述得当得2分,表述基本得当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6)廉政建设方案:表述得当得2分,表述基本得当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注:检测服务方案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11日00:00至2024年12月17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1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09 时30分 (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8.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次 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298号
联系人: 何工
电 话: 0511-8082013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丹徒区恒基太平洋商业中心5-9号
联系人: 华工 发布单位:镇江金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