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张贵庄雨水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张贵庄雨水泵站工程——监理初步设计报告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计〔2024〕54 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近年来我市暴雨频发,极易造成城市内涝,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及出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2012年、2016年和2018年的大暴雨暴露出部分地区存在积水问题。张贵庄雨水泵站选址位于东丽区津昆桥西北角处、月牙河左岸,为提高区域排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实施张贵庄雨水泵站工程是十分必要的。该项目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清单内。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张贵庄雨水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张贵庄雨水泵站工程——监理,合同编号:ZGZYSBZGCJL-2024-02。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新建泵房主体、进出水管道及八字出水口的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水力机械及电气工程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等。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五年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银行账号:75560188000016167。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文件费汇款凭证、开户行许可证或开户行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ianjinjinjian2006@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察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jggzy.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6号
联系人:李解
电话:022-2439436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邮政编码:300143
电子信箱:tianjinjinjian2006@126.com
联系人:卢君、侯蕊
电话:18322514608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解
电话:022-24394366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郑凯
电话:022-24983323
发布单位: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君
电话:18322514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