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4-002
项目名称: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省控空气自动站运维耗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省控空气自动站运维耗材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品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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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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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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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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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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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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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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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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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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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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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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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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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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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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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4 时发布单位:陕西龙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