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西湖生态公园2013年景观工程剩余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金塔县西湖生态公园2013年景观工程项目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发【2013】35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建设单位: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建设地点:金航大道与环城西路东北角,南至金石支渠、北至文昌街、东至景观路,西至环城西路。
3、工程规模:主要进行以下工程:
(1)景观工程。完成主入口广场、次入口广场、异形广场、弧月广场、嬉月广场、景墙广场、戏月平台、观景走廊铺装工程;亭台廊桥。完成方亭、组合亭、百米花架、扇形亭、张拉膜、姊妹亭、听流亭、公厕、主次入口平台、游船码头、露天茶吧等景观装饰工程。
(2)道路铺筑。园路步道路面铺筑12000平方米;环湖车道铺筑约2000平方米。
(3)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架设强弱电线路20000米以及景观照明灯具安装等。
4、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
5、计划工期:9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
6、标段划分:/
二、资金来源:多种方式筹措解决
三、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多时采用资格预审。3、省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酒泉市内投标单位须为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酒泉市投标企业信息库”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监理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到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各专业监理人员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填写监理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公平投标承诺书(一式两份)。
2、省外监理单位必须持进甘承包工程投标通知书、入酒备案手续,市外监理单位办理入酒手续(需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等资料原件)。
3、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报名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二份)。
投标单位持以上资料,经招标人在金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金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
六、其他
1、公告时间: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4日
2、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5日18:00前
发售地点: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金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金塔县新城区文化街1号
邮 编: 735300
联系人:马建伟
电 话:13659379335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