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第一小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24号,物业服务总面积19395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综合服务管理、保洁、综合维修、夜间安保等项服务。
二、管理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是达到国家、沈阳市制定的物业管理标准,具体约定为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综合服务保障有力;环境绿化优美,卫生洁净、物品整洁;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三、采购要求:
(一)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
服务主管:
1.人员要求:
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五官端正,性格外向,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健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2.职责范围:负责与业主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3.管理标准:
(1)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及疏导来访客人;
(2)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头发要整洁,不留奇异的发型;不得披头散发,不戴夸张的头饰。上班应化淡妆,但不得浓抹脂粉、不涂有色指甲油、不抹浓香水。
(3)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4)甲方对物业公司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清理保洁工作
保洁员:
1.人员要求:男性年龄60岁以下,女性年龄50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2.职责范围:负责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楼道、走廊、卫生间及院内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扫及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
3.管理标准: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卫生间每天随时清理,包括地面、墙面、盆台、镜面、大小便池、窗台、污水池、水笼头、棚面等;每周一次消毒,保证卫生间清洁。
(3)公共通道每天用地拖至少四次清擦地面; 每天用干净的软布擦拭电器开关、踢角线;每周对各木质门进行处理、每月上蜡一次;每月对墙面进行技术处理。
(4)每周计划清理与随开随清相结合,每周对玻璃进行清擦;对痰盂进行日去污、周保养处理;
(5)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6)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7)楼宇外围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三)夜间安保
夜间保安员:
1.人员要求:男性,年龄60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职责范围:负责夜间维护物业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安全巡视、门岗执勤等安全服务工作。
3.管理标准:实行夜间值班及巡逻制度,更夫人员熟悉学教学楼环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四)综合维修工作
综合维修人员:
1.人员要求:男性,年龄60岁以下,有丰富的维修工作经验,责任心强,为人正直,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职责范围:
(1)负责楼内的房屋、门窗、桌椅等教学楼所有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
(2)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负责房屋构筑物、房屋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上下管道、落水管、照明、楼内消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日常物料、工具等。
3.管理标准:报修处理及时率100%。
(五)其他要求:
1.保证物业服务人员稳定,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更换。物业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
2.签订合同后, 全部物业服务人员在12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3.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差,无法满足服务要求,采购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履行合同期间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需要提供洒水车、洗地车等机械工具为我校进行服务。
5.本项目需要的管理服务人员为12人。其中: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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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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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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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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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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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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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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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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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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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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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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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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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各岗位工资、保险、物料费用、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沈阳市最新工资标准要求,为员工缴纳相应的保险等。如不能满足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如有特殊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供全部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第一小学
付款方式:月付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和采购包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沈财采【2021】38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4、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