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2015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区2015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金川区水务局以金区水(2015年)1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招标人为金川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金川区2015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主要在金川区维修宁远坝干渠、上下小沟支渠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维修和管护工作。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 9 月 20 日开工,2015年 11月 30 日完工,计划总工期 72 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维修金川区宁远坝干渠1.32公里。
第二标段:维修金川区上下小沟支渠2.7公里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维修和管护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驻派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开标结果确定公示前,拟中标的单位需将在招标文件中拟驻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应资质证件(原件)交本项目招标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竣工上报竣工资料后退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和近三年内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该公司注册地劳动监管部门出具后,到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换当地文件)。
4.资格审查的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人于2015年8月11日08:30分至2015 年8月20日18:00分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cggzy.com)在线报名,支付费用成功后必须点击返回商户跳转界面成功后才能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下载电子版标书则视为无效报名(如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8月21日8时30分至8月27日18时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窗口(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领取),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5.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到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进入“投标人”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并详细阅读“关于在线购买标书相关事项的通知”操作说明。
5.3、各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 8 月 28日上午09:00时在金川区水务局门口组织踏勘现场后并召集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cggzy.com)、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川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桂林路51号208室
联系人:祁加万 联系电话:0935-831001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盘旋路上层领地905室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935-8332110
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 系 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0935-8325935
2015年 8月 11 日
项目上级主管部门: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