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澄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土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CJS-TDPM[2021]11号
经澄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澄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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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C(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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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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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6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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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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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道与龙溪路交叉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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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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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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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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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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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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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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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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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或等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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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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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或等于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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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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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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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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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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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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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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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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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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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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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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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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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与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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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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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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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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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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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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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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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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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7221BA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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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条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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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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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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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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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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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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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公园与绿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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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须一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3、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4、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5、被列为失信公司或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二)本次拍卖出让为网上交易(1)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
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
玉溪CA窗口服务热线:刘女士18869746880; 服务QQ:1471654478;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7日 至 2021年12月15日 到 http://60.160.190.130:8001/tdcr-web/(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7日 至 2021年12月15日 到 http://60.160.190.130:8001/tdcr-web/(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16时00分 。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16日09时00分 在 http://60.160.190.130:8001/tdcr-web/(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网上拍卖限时竞价为每次1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只接受竞买人从基本户转账或电汇)。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和开户许可证到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澄江市凤麓街道凤翔路北14号)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工作日)。由于竞买申请人未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并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分配造成不能参加报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tdcr-web/)、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yn.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tzgg6113/)等媒体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拟在项目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责任(法人或个人独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将发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受澄江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澄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具体承办网上拍卖出让相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澄江市凤翔路北11号、澄江市凤翔路北14号
联 系 人:字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877-6815332、0877-6715429
开户单位: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江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65733600000091
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澄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发布单位:澄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字女士
电话:13991527277 / 0877-6815332